-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购买2017年湖北商务内贸国际化非洲经贸团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 信息来源:湖北省商务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8??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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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今年5月22日-6月1日“2017湖北商务内贸国际化非洲经贸团组”在摩洛哥、埃及和坦桑尼亚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2017湖北商务内贸国际化非洲经贸团组”在摩洛哥、埃及和坦桑尼亚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团组在摩洛哥、埃及和坦桑尼亚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因公出国3人,11天3国,其中1名出访人员乘坐公务舱, 2名出访人员乘坐经济舱。另有1人(企业)随行,团组共计4人。
(二)行程
5月22日 (星期一) 第一天
AF381 北京-巴黎 01:00-05:55
AF1596 巴黎-卡萨布兰卡 12:30-14:35
北京出发,经巴黎转机,前往摩洛哥。
5月23日 (星期二) 第二天
上午拜会摩洛哥企业联合会,举办鄂摩企业对接会
下午从卡萨布兰卡驱车前往拉巴特
5月24日 (星期三) 第三天
上午拜会我驻摩洛哥大使馆经商处
下午从拉巴特驱车返回卡萨布兰卡,调研海外仓储建设地及商贸物流中心
5月25日 (星期四) 第四天
上午推动我省恩施利川金利茶叶有限公司在摩投资的CATHAYSIAN TEA公司项目
下午乘国际航班前往埃及 MS848 卡萨-开罗13:20-19:15
5月26日 (星期五) 第五天
上午拜会我驻埃及大使馆经商处
下午拜会埃及商会,举办鄂埃企业对接会
5月27日 (星期六) 第六天
上午调研开罗商贸物流中心、海外仓储建设地
下午调研我省外经企业,推动我省在埃及投资项目
晚上乘国际航班前往坦桑尼亚MS841 开罗-达累 23:10-05:45+1
5月28日 (星期日) 第七天
上午抵达达累斯萨拉姆
下午调研商贸物流中心、海外仓储建设地
5月29日(星期一) 第八天
上午拜会我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商处
下午拜会达累省政府、达累工农商会,举办鄂坦企业对接会
5月30日 (星期二) 第九天
上午赴姆万扎
下午拜会坦桑尼亚华人商会,并推动我省康龙实业集团在当地轧棉与棉纺织业。
5月31日(星期三) 第十天
上午返回达累斯萨拉姆,调研我省外经企业,推动我省在坦桑尼亚投资项目
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
EK726 达累-迪拜 16:45-23:20
EK306 迪拜-北京 03:55-15:25
6月1日(星期四)第十一天
抵达北京。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北京离境到北京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含:国际旅费(航班号码请见行程)、 城市间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及其它不可预见服务。摩洛哥举办一场对接会,需求如下:1.在卡萨布兰卡租赁酒店会场一个(可容纳80人左右);2.会场布置(含音响、印刷材料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北京离境到北京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三)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租车费,平均每天超时2小时预估);
(四)保险费用;
(五)签证费用;
(六)服务费;
(七)开具票据的税费;
(八)专题活动(对接会)的相关报价;
(九)报价按每个人进行报价;
(十)对随行企业暂不报价,中标单位按照企业需求另行确定价格。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天,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17:3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5月22日晚在卡萨布兰卡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星级标准、房间类型、早餐情况等;例如,5月23日上午举办摩洛哥企业对接会,会议酒店名称、地址、星级标准、会场规格、软硬件设施(含音响、湖北特色元素布置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70%款项,其余款项待活动结束并收到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人:何佳硕
电话:027-85752036 13986181151
邮箱:56143266@qq.com